本項目位于浦江縣平七路與210省道叉口東南,北面隔210省道為浦江中學,西面隔平七路農居房,南面緊鄰地塊農居房,東面為本項目B區地塊。規劃用地面積約71647平方米(住宅區域43666平方米,酒店區域27981平方米),總建筑面積約227135.75平方米(住宅區域157105.75平方米,酒店區域71340平方米),地下室面積約67240平方米(住宅區域47400平方米,酒店區域51500平方米),地上面積約161205.75平方米(住宅區域109705.75平方米,酒店區域19840平方米)